(2021年 4月26日凉山州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凉山彝族自治州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蒋刚同志辞去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副州长职务。报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蒋刚同志辞去凉山彝族自治州 人民政府副州长职务的决定
2021-04-26 17:10
来源: 掌上凉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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